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實施意見》的要求,兩部委制定了《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目錄(第一批)和限用物質應用的例外要求》,現予以公示(見附件1),截止日期為2011年8月24日。如對公示內容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意見表(見附件2)向我司反饋,電子郵件發送至(郵件主題注明:國推自愿認證目錄公示反饋)。
地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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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二О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