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確保認證實施各環節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國家認監委本著“簡化認證流程、降低認證費用、便利企業執行”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第117號令)的相關要求,對電器附件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本公告發布的新版規則自2011年8月1日起實施,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修訂后的實施規則內容及修改說明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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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