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工信部研究起草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已經完成,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將報國務院,該標準將使諸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落到實處。不久前,《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正式公布。這份被稱為“新36條”的重要文件,向民資開放領域之廣,對民間資本支持態度之堅決,可謂空前。
但是,對于民間眾多中小企業而言,雖然得到了“非禁即入”的權利,由于缺乏必要的融資渠道,還是難以在相關產業一展拳腳。
有關專家提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有其特殊原因,主要是中小企業的定義過于寬泛。我國的定義是2000人以下的企業就叫中小企業,而國外普遍是500人以下才是中小企業。中國把中小企業定義得太寬泛,導致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都被中型企業所享受,而小型、微型企業并沒有得到太多實惠。
為使標準更全面、準確、科學反映中小企業實際,8月6日,工信部中小企業司召開部內相關司局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訂工作座談會,就相關行業方面的標準征求了工信部有關司局意見。
會議上,中小企業司向部內各有關司局通報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修訂工作的有關情況,特別是數據測算、原則和國內外情況對比等。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非常有必要對各個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依照國際慣例引入微型企業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