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的綠色貿易措施不但影響我國的出口市場,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而且影響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引發貿易摩擦,加劇污染產品和污染產業向我國轉移。為此,我們應采取如下積極對策,突破綠色貿易措施。
一、積極應對,規避措施
1.依據原則。一些國家運用WTO爭端解決程序,積極應對綠色措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我國在面對無理的綠色貿易措施時,應沉著應戰、據理力爭。對發達國家違反非歧視原則,對我國出口產品采取高于其本國產品的環境標準而設置的綠色措施,我國可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所確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提出抗辯。
2.加強國際合作。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保持密切聯系,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在國際事務中代表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增強發展中國家利益集團的合力。積極參與有關國際環保條約的制定,加強在環境與貿易領域的國際合作,努力尋求發展中國家在環境與貿易中應有的優惠待遇,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宣傳教育,順應綠色潮流,提高環保意識
保護環境是目前世界發展的大趨勢。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興起和日漸深入人心,人們的環保意識和綠色經濟意識不斷提高,人們對產品的環保要求越來越高,綠色產品將是未來商品生產的主流。綠色措施作為國際貿易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此,我們必須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推行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使綠色經濟意識融入每一個人的生產、生活中。
三、大力推行環境標準制度和環境認證制度
ISO14000體系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關于環境管理的標準體系,該體系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專門機構———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TC207)負責起草制定。其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等組織在生產、服務和活動過程中的環保行為。ISO14000系列標準主要是參照發達國家的環保經驗而制定的,目前已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認同,效力十分廣泛。因此,獲得ISO14000認證就等于取得了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通行證”。
四、積極推進環保產業的發展,并將環保納入外貿發展戰略
環保產業的發展,必然會提高企業防治污染的能力,為其產品沖破國際貿易中的綠色貿易措施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環保產業具有較強的關聯效應,在自我發展的同時能夠帶動、引致許多前向、后向相關產業的發展,極具潛力。我國已將環保產業確立為新興經濟增長點,初步輔以稅收、信貸等宏觀政策的扶持,而發展環保產業在規避綠色貿易措施中的潛在優勢亦不容忽略。我們應根據綠色措施的發展趨勢,加快制定和完善各類商品生產和銷售中有關環境保護的技術標準和法律法規,促使對外貿易的環境管理與國際環保法規和慣例接軌;強化環保執法,對外貿活動中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依法嚴格懲處;推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同時,應把環保納入各級政府的發展規劃中,制定針對綠色措施的國際市場開拓計劃和發展策略,改變大量消耗資源、能源、污染環境的傳統發展模式,推行以生態環境為中心的綠色增長模式,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五、嚴禁國外不符合環境標準的產品、廢舊物質和污染產業流入國內
近年來,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和缺乏法制觀念,我國陸續發生進口工業垃圾和有害廢物的事件,這不僅嚴重違背了控制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和我國的有關規定,還給我國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破壞,因此應提高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嚴把進口關。此外,建議有關部門對現有的三資企業進行認真調查和評估,對不符合我國環保規定的要限期治理,對新設立的三資企業項目應避免新的污染產業向我國轉移。
六、注意國際動態,突破綠色貿易措施
應加強對國外綠色貿易措施的研究。加強對國際及國外綠色標準的研究,及時收集、整理、跟蹤國外的綠色貿易措施,建立綠色貿易措施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反復認真研究主要貿易對象國綠色貿易措施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采取積極措施,突破壁壘,擴大出口。例如,歐盟2003年2月13日公布的新指令ROHS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對新投放市場的電子電器設備中6種禁用有害物質的含量作出限制,涉及的電子電器產品共有十大類102種,可能涉及我國400億美元的出口額。為此,我們應積極應對,進行相關的檢測標準與技術研究,并加強與生產廠家、科研院所的橫向聯系和深入研究,盡快研發出符合歐盟RoHS指令的替代物并轉化為生產力,突破綠色貿易措施。